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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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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8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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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201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概述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说明
第一部分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概述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行国家及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依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核准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引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引导和监督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3家。
1、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铁岭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
3、铁岭市药品检验所
4、铁岭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部分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合计348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87.14万元。2017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3487.14万元。
2017年当年总支出3487.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功能科目支出26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功能科目支出3212.37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487.1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7.1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功能科目支出26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功能科目支出3212.3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474.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06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79.57万元,其中:公务待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9.35万元。2017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19.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19.5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保有量16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7次、人数24人。
四、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支出为3487.14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支出增加1233.66万元,主要由于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检(监)能力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06万元,比2016年增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2017年铁岭市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支出791.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车辆12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资金304.0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药品流通企业GSP认证等项目9个,涉及资金246.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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