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市场监督管理
技术市场监督管理 | 监督检查 | 《辽宁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技术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税务、专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 | 网站 | 向社会公开 | 长期公开 | 不收费 | 常识产权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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