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权力名称 |
权力类别 |
实施依据 |
公开形式 |
公开 |
公开时间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承办科室 |
对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网站 |
向社会公开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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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