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地形变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振动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
权力 代码 | 类 别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收费(处罚) | 公开 形式 | 公开 范围 | 公开 时间 | 主管领 导岗位 | 责任部门 及岗位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依 据 | 标 准 | |||||||||
00119074X/ CF-002 | 行政 处罚 | 对违反《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 -10对在地形变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振动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 |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 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文件 | 社会公开 | 长期公开 | 岗位1 | 监测预报科岗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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