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第二批“铁岭工匠”的决定》文字解读
在发挥首批“铁岭工匠”示范引领作用的基础上,继续评选一批具有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精神的杰出技能人才,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勤奋工作、钻研技艺、提升技能,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一、评选背景
根据《铁岭市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铁委发〔2018〕10号)等文件要求,2018年末,我市开展了首批“铁岭工匠”评选工作,评选了10名同志为首批“铁岭工匠”,积极营造了技能宝贵的浓厚氛围。今年,为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市开展了第二批“铁岭工匠”评选工作,拟确定了10名第二批“铁岭工匠”人选。
二、评选程序
经各县(市)区申报、行业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评审采取专家评审为主,拟确定赵铁成等10人作为第二批“铁岭工匠”人选,评选过程邀请纪检部门进行了全程监督。
三、奖励办法
被授予“铁岭工匠”荣誉称号的同志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决定并发放荣誉证书。
相关文件:铁政发【2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