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的解读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为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引导意见》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就全面系统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意见。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1、引导思想
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2、主要目标
到2020年,市区和县(市)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凡河新区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
到2021年底前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取得明显成效。到2022年,凡河新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和县(市)城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环境面貌根本好转。
3、重点任务
(一)抓好城乡统筹。充分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共同推进、协调发展。
(二)明确分类标准。城市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农村推广“五指分类法”和“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模式。
(三)提升分类投放质量。依靠街道社区(村)党组织,统筹居委会、物业企业等力量,发动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
(四)全面实行分类收运。按照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
(五)加快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分类处理系统,抓紧推进中电环保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六)公共机构率先示范。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七)抓好环节管理。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融合。
(八)树立典型示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
(九)完善政策支撑。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支撑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十)健全法治体系。尽快出台铁岭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
相关文件:铁政办发[20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