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铁市财预指字〔2021〕408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1〕764号),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下达到县(市)区、的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国库。
请与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规定,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实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区域绩效目标并及时分解下达,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并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乡村振兴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 1.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铁岭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8日
抄送:市委统战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抄送局内:预算科 国库科 监督科 绩效科
铁岭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印发
拟稿:杨再辉(农业农村科) 核稿:李 颖
附件1:
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 别 | 合 计 | 按建档立卡人口数量分配(54%) | 按监测对象 数量分配(36%) |
全 市 | 8752 | 7484 | 1268 |
铁岭县 | 382 | 236 | 146 |
开原市 | 1184 | 1058 | 126 |
昌图县 | 2828 | 2642 | 186 |
西丰县 | 4262 | 3452 | 810 |
清河区 | 96 | 96 |
指标来源:辽财指农〔2021〕764号
附件2 | ||||||||
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2年度) | ||||||||
资金名称 |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市级财政部门 | 铁岭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铁岭市乡村振兴局 | |||||
预算资金情况 (万元) | 省级财政资金 | |||||||
总体目标 | 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时限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巩固已脱贫人口率 | = | ||||
质量指标 |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人口数量 | ≧ | ||||||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
时效指标 |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成时间 | |||||||
成本指标 |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人均成本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精准使用情况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
已脱贫人口不发生区域性返贫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低收入人口满意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