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达资金分配进度超60%
年初以来,按照《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辽财库[2021]58号)要求,市财政局认真做好上传下达、积极督导等工作,督促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分配资金和下达预算,做好指标信息导入工作,切实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截至2月3日,各县区直达资金分配进度超60%,完成了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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